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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,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,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、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 2、可行性报告,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、运营方案、效益分析以及; 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; 3、进站方案。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,应提供进站意向书; 4、运输服务质量承诺。
二、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,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,除提供上述4项 材料外,还应提供下列材料: 1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 2、道路旅客运输线路配置计划批复文件复印件; 3、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、《道路 运输证》复印件,或者企业等级的有关证明; 4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车辆数量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状况、座位数等; 5、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; 6、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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